文:陳穎
前陣子有媒體報導表示「運動選手只打球不唸書」,報導一出,體委會主委戴遐齡就表示這樣的報導是「以偏蓋全」,但立委黃志雄則表示自己「高中唸了3年體育班,上課時間不到1年」,兩人的看法大相逕庭。
關於運動選手是不是有在唸書這件事情,相信大部分的民眾會比較認同跆拳道出身的立委黃志雄,因為大部分的人成長時期多多少少都會認識或知道一點體育班的情況,很多運動選手在學科上的確是完全放棄的。
其實,體委會主委戴遐齡也是運動選手出身,過去主修田徑,不過她的最高學歷可是博士,完全不屬於不唸書的這群。可是,以國內體育班或球隊普遍對學科的不重視來看,她的例子反而是比較特殊的,如果她以自身經驗去投射到整體環境的話,反而容易以偏蓋全。
當然,國內各項運動的教練們,和過去相比看起來的確是普遍的比較重視學科了,但體育班學生的學科成績讓老師搖頭的情況,仍然屢見不鮮。體委會應該做的是面對這樣的問題,並且去解決它,遇到類似的批評用「以偏蓋全」來回應,似乎有那麼一點鴕鳥,也無助於解決國內運動選手普遍學科嚴重落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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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有沒有唸書,看學校是把他們當學生還是生財工具.許多學校體育班出來的學生都還是可以考上很好的學校,只看你要不要唸,學校敢不敢要求而已. 而且,憑心論,有誰高中三年都在唸書啊?怕是怕他們從國小就沒唸書還讓他們拿到大學文憑,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啊... 像北體,文化這些學校,要思考為何大家都想進去?還不是學業要求相對來說寬鬆許多,那這責任,該是在校方,而不是球員本身的問題.....
很可惜,台灣很多棒球選手,並不被當成一般的學生。唉。
That is the problem with the useless Taiwanese government, they see what they want to see, and they believe what they want to believe, no wonder Taiwan has not progressed in the past 10 years, just re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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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把國家隊或國際比賽 捧得那麼重? 又是誰小孩們比賽認定為天質高低標準? 還記得國內辦國際少棒 青少棒時 又是誰把這些小朋友視為未來職棒或國家隊主力? 政府 媒体 寫作 球迷 都是間接造成這樣現象推手
這是一個整個棒球界的結構性問題,甚至不只是棒球界的問題。
一堆無能的貪官不知道在幹麻,美國規定學生要有好成績才能上場比賽,成績如果太差是連練習都不准的,無知的教育局永遠都不會去想到這些事。
其實真的這樣做的話,我們可能會看到假成績單或洩題之類的事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陳行政院長函,懇請社會大眾的支持。 院長您好:有關由教育部所主辦之學生棒球聯賽參賽資格,使無辜的小朋友在學生時代無法正常參加競賽、喪失爭取當國手之榮譽,個人認為十分不合時宜。教育部當初訂定轉隊禁賽之規定,係為緩和球員外流及挖角現象,鼓勵各縣市均能平衡發展棒球運動,廣增棒球運動人口。然而,球員外流及挖角現象,只是過去教練為成績所產生的偏差行為。當初教育部為何不針對問題,先限制「違規教練的工作權」而要限制「無辜學生的參賽權」?是不是因為教練已經存在,而無辜的學生還沒出生、還沒加入棒球隊,所以才訂得出此項違背憲法精神的規定!(事實上,限制工作權也是違憲,只是教練們已經出生、而且也沒犯法,所以可以為自己爭取權利。)有張力的競賽是讓小朋友成長的最佳教育機會。為何前人莫名其妙的規定要由後人來承擔?多年來此項規定犧牲了多少無辜小朋友參與競賽與爭取榮譽的權利啊!我因今年擔任棒球隊家長後援會會長發現這個問題,1/8反應到教育部,1/14所得到的回應,居然是因檢討規定需要時間,請學生再等一年。天啊!教育部可以拖,孩子的成長可以拖?許多部會首長連一年都當不到,教育部居然要求無辜的學生們再等一年?這是什麼施政態度?請問院長,如果小朋友並非因惡意挖角而轉隊,那為什麼要接受禁賽的處分?如果小朋友並非因惡意挖角而轉隊,那為什麼就得喪失了參加國手選拔賽的機會?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這只是規定,而非法條,教育部憑什麼不立即處理?要等下個部長再來處理嗎?知道錯誤當然就得立刻改、立即補救,我們不是都是這樣教育孩子的嗎?這件事不是教育部的權責範圍所可以決定的事嗎?我們可以召開公聽會,請教育部提出理由,憑什麼限制「無辜學生參賽權」。我國要發展國球,要使小朋友快樂打球,重點在使國球的種子「遍地開花」,而非「轉隊禁賽」。現在全國各縣市政府都積極投入資源,營造好的棒球教育及訓練環境,使小朋友在任何地方都能接受到正確的棒球教育及訓練。在現在這麼好的教育環境之下,如果不是真的有困難,小朋友為何要轉隊?過去有些小朋友雖然懷抱著棒球夢,但因家鄉沒有棒球資源,不得不離鄉背井打球;如果現在家鄉的棒球教育環境改善了,卻因為「轉隊禁賽」的規定,反而使他們「有家歸不得」。試問,「轉隊禁賽」的規定,到底是在幫助小孩子參與棒球運動,還是剝奪了這些可憐的小孩快樂正常打棒球的權利?「轉隊禁賽」的規定,到底是在促進、還是阻礙我國國球的發展?許多規定,背後都有其原始精神;如果沒有違反原始精神,為何叫觸犯規定?對於在大學任教的我來說,棒球教育與一般教育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差異。如果教育部不能限制學生轉學,那憑什麼在教育部所主辦的比賽中,要限制球員轉隊?身為一個棒球隊家長後援會會長,我懇請院長責成教育部,不要再剝奪無辜的小朋友參與競賽、爭取榮譽的權利。教育部的回覆,推說國小聯賽已陸續報名,即將結束,所以來要等明年再檢討。但請問院長,現在報名還沒截止啊!三月才開打耶!而且五月才會舉行國手選拔賽耶!無辜的小朋友憑什麼這些比賽都被禁賽?他要怨誰?難道要怨他們的父母,為何要因家庭生計而得搬家?還是要怨政府?中平國小棒球隊家長後援會會長謹啟
我不是院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