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黃志龍的薪水讓球迷們吵得沸沸揚揚。
我的看法是:新人願意喊高薪,而且還真的獲得不錯的薪水,至少代表這個聯盟目前的前景/錢景是受到看好的。從這個角度看,黃志龍的喊價實在不應受到韃伐。
最終黃志龍的簽約內容是:月薪18萬5000元、激勵獎金100萬元。
看起來很高?來換個算法吧。
一個第一輪第四順位的新秀,如果球團開給他的簽約條件是:簽約金138萬、激勵獎金150萬、月薪7萬,那支球隊應該會被球迷痛罵,而黃志龍在中職第一年,領的就是這個價錢。
高月薪唯一的好處是調薪的基數比較高,但球員若表現不佳,中職扣薪也從不手軟。
中華職棒畢竟是一個長期以來資方握有絕對優勢的職棒聯盟,有球員透過經紀人去爭取更好的待遇,不管如何都是值得拍手的。至於統一獅開給黃志龍的合約會不會overpaid?就等開季以後再來驗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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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問問題(舉手 一個第一輪第四順位的新秀,如果球團開給他的簽約條件是:簽約金138萬、激勵獎金150萬、月薪7萬,那支球隊應該會被球迷痛罵,而黃志龍在中職第一年,領的就是這個價錢。 黃月薪不是18.5W嗎?
補上一句更清楚。^^
18.5*12=222 138+7*12=222 沒錯壓?
#1 黃志龍的合約內容是月薪18萬5000元、激勵獎金150萬元「沒有簽約金」 而版主的算法是,拿這份合約總值來換算, 如果只領基本薪的話,統一給黃的簽約金其實會是多少, 結果只有138萬 第一輪138萬簽約金,其實超級少XDDD
看懂了:p 原來是把月薪換算XD 難怪我看好久~ 感謝sosoboy&ottocat解析
用年來算也許就比較清楚了 !! 經紀人要幫球員爭取好條件 球團當然也不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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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不公平 黃志龍打過日職 本來就不能領簽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