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聞報導林于如遭判死刑定讞,是台灣23年來首位女死刑犯,報導中更稱其為「司法史上第四名女死囚」。
不過,台灣歷史上被槍決的女性可不是個位數,白色恐怖時期被槍決的女性遠多於此數,可考名單如下:
朱諶之,46歲
裴俊,28歲,家務
廖鳳娥,27歲,台北醫院護士長
計梅真,35歲
錢靜芝,30歲,空軍子弟學校教員
蕭明華,29歲,師範學院教員
季澐,29歲
賴瓊煙,26歲
陳伯蘭,41歲
馬淑清
韓凌生,23歲,漢口正聲電台播音員
高草,26歲,護士
陳蓮亭,23歲,福州市警察局會計室辦事員
方豆埔,21歲,中油高雄廠工人
張燕梅,24歲,蓬萊國小教員
陳玉貞,32歲,屏東師範教員
陳淑端,26歲
章麗曼,30歲,潭子糖廠幼稚園教員
傅如芝,22歲
丁窈窕,30歲,家務
施水環,31歲,台北電信局組員
王瑤君,40歲,家管
陳潤珠,29歲,台北市稅捐處第三課委七駐廠員
姚明珠,44歲,醫師
參考資料:白色恐怖被槍決部份名單
我無法一一詳述她們的故事,但以下兩本書或許對你瞭解她們的生命故事會有幫助。
《台灣好女人》:此書有傅如芝、高草兩位女性的故事。
《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此書有施水環在獄中的家書。
我個人認為如果有機會的話,大家都應該稍微瞭解一下這段歷史的。:)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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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教員啊!
台灣23年來首位女死刑犯,報導中更稱其為「司法史上第四名女死囚」。 國民黨,怎麼敢數算以前的惡毒歲月?他們最知道怎麼切割。
有馬淑清的案情,平身嗎
作為台灣人的痛苦 2019-10-12 民報 陳銘堯 從國民黨的洗腦和欺騙中覺醒的台灣人,了解自己認賊作父的身世後,「作為台灣人的悲哀」成為他們午夜夢迴的哀嘆。但是哀嘆歸哀嘆,日子還是得咬緊牙關過下去。我知道很多心地善良純樸的台灣人,他們暫時拋下歷史命運的無奈,仍然維持自己良善的本質,出國的出國,埋首鄉土的埋首鄉土,只為了尋找一個可以擁有自由和尊嚴的國家。或者避談政治,在二等公民的不公平體制下,為自己和家人謀求一點成功的機會。這就是所謂的「台灣牛」的個性和命運。 黨外民主運動,掀起一波波的抗爭,以及諸多黨外雜誌追求民主自由的宣傳,一方面固然讓台灣人覺醒,可是也讓台灣人對自己受到的壓迫感到悲哀和痛苦。然而這種悲哀和痛苦,卻因他們對真理和良善的信仰,而產生宗教信徒般堅忍不拔、生死與之的情懷。民進黨能從黨外前仆後繼一直發展到現在完全執政,靠的是台灣人良善的教養和真理的信仰,以之對抗外來政權的不公不義和兇惡偽詐。為了信仰和價值而犧牲,人們會甘之如飴。如果失去價值和信仰,人們只會在墮落的人性中,互相傾軋、互相懷疑,感受無止境的悲哀和痛苦。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現在所感受到的痛苦百倍於黨外時代的原因。台灣人讓蔡英文和民進黨全面執政,換來的是加倍的失望和痛苦。這個絕望和痛苦的根源,就是信仰和價值的崩壞造成的。 這種價值和信仰的崩壞,以今年3月18日總統初選為開端。三個月之間,民進黨中央三次集體作弊,硬把民意支持度高很多的賴清德做掉,讓不得人望的蔡英文成為候選人。其間還讓人民看到,原屬國民黨貪腐集團,蔡英文賴以操弄選舉的愛將,如何在黨中央翻雲覆雨主導全體委員作弊。接著民進黨傾全黨之力,使出各種宣傳花招,號召英粉力挺次級品小英。其故意忽視真相、完全不講道理的程度,跡近瘋狂。台灣人道德和價值信仰的崩壞,歷史所未見。這些英粉以為他們是為了維持本土政權,實質上這正好是在腐蝕台灣人賴以生存的精神信仰和價值。而我們感受到的痛苦,就以目睹這些英粉道德價值的淪喪為最。 做個最淺顯的比喻:如果你的孩子用作弊得到高分,你會不加責備,反而替他掩護、甚至加以鼓勵嗎?台灣人在良善真理的價值和一時政權的得失之間,到底要如何選擇?相信有遠見的台灣人也都會作出明智的抉擇。蔡英文和民進黨這次給了台灣人一個芒果乾的考題,但是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難。但是我知道,建國大業是需要教育的。
喚不回的公義將是無法承擔的共業 2019-11-18 民報 江建祥(律師) 幾乎每一個人都有「自以為是」的傾向,自認站在正義的一邊,而總覺得錯不在己。從邏輯的角度看,如果世上沒有公理,任何「對或錯」的爭執都是無意義的;因為如果「各持己見」是可以接受的價值標準,世界上就不存在對與錯的二分法,每一個人、每一個意見都是「不錯的」。但是,人類社會的操作方式偏偏不是如此地具有容忍性;從政治、經濟到更嚴肅的道德倫理,不但眾說紛紜,更甚者,可以因為歧異而最終兵戎相見,都只因為每一個人都自認在倡導正義、在替天行道。上帝只有一個,但是代替上帝說嘴的人卻不勝枚舉,真令人頭痛! 如果上帝的存在是一個比「九二」共識更真實的共識,一個來自上帝、舉世公認的行為準則的存在,應該是不容質疑的。因為各持己見所引起的爭執,其重點難道不就是雙方都承認有一個大家都必須遵守的規則存在?而爭執的真正原因在每一方都堅持是對方違反了這個公認的規則。換言之,如果沒有上帝,也沒有公理,你們在吵啥? 我們姑且把這個放諸四海皆準古今皆然的規則稱為公理。公理是位階最高的法律,公理高於任何人造法。所以,納粹德國可以通過法律(實證法)屠殺六百萬猶太人,但是戰後在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國際法庭的法曹不曾被「惡法亦法」的咒語綑綁過。同理,在威權時代很多人選擇了「服從」,並從中獲取附庸的報酬,這種「與惡的距離為零」的行為顯然違反公理,是無庸置疑的。 公理和公義不同。公理是來自造物者的人世規則。公義是公理行於人世所造成的公平與正義,是行公義的結果,也是造物者要求自己和要求我們這些被創造的人類對公理的實踐。很多人只看到上帝博愛的一面,想到的只是打臉右頰也迎上左頰,卻忘了上帝嚴峻的正義要求。上帝用洪水淹滅人種的傳說不只存在於希伯來的古籍,大禹治水過門而不入的故事也是耳熟能詳的東方傳說,不是嗎? 公義有兩個構成要件:公平與正義,是兩個「既知難,也行不易」的理念。公平講的是:對同種類的客體,給予相同的待遇;對不同種類的,就給予不同的待遇。重點在「種類」二字。在民主開放、尊重人權的現代社會之前,人可以因為種族、膚色、出生階級的不同而被視為異類,因此受到不同、不公平的待遇。奴隸可視為可容許的制度,貴族和庶民也可以有不同的社會資源分配差異。 為了「公平」這兩個字,在人類歷史上,有多少意識形態和烏托邦哲理因此產生,也因此造成社會激烈變革和戰場的殺戮。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日,仍然有不肖政客用強加劃分的「區別」,例如庶民與權貴、軍公教與勞農工、過氣的老人與期盼世代交替的年輕人,企圖製造對立,讓公平的理念不當地發酵而臭酸。 什麼是正義(Justice)?美國的聯邦法務部叫Department of Justice,如果翻譯成「正義部」恐怕要令人不知如何是好。其實正義一詞有三層不同的意義:一指的是根據一個人的表現(merits)而賦予其應得的報酬或懲戒。應得(Deserve)在第一個正義的層次裏具有指標性的意義,漢文裏講的「罪有應得」就是正義實現的一種說法。正義的第二層次指的是:基於一個人的人性尊嚴而給予合宜的尊重。每一個人在人類社會裏,基於其個人存在的事實和價值,和其他社會裏的每一個個體都屬於同類,他們基於「就是人」這一項事實,可以強烈而無保留地要求被「以人的方式公平對待」。因此,在現代社會只有「自認下三濫」者,還在區別庶民、權貴、公職人員、工農薪資階級、老人或年輕人。正義的第三層意義是社會上每一個個人與公權力的互動關係。Department of Justice管的是法律的執行、社會上權利義務關係的規範與監督、維護人權以及對侵犯人權者的訴追。 雖然「上帝」和「愛」是「同義字」,但是上帝也是公義的。基督教的教義,其實可以從愛、公義和十字架這三者間的關係去了解。上帝的公義要求「罪有應得」,從「原罪」的觀點看,每一個人都無法脫罪,可是上帝的愛又使得祂捨不得人們受到該受到的處罰報應;於是,「道成肉身」,上帝化成最完美的代罪羔羊,自己替我們接受了我們應得的處罰。十字架代表愛與公義。好比一個法官看到自己的孩子站在法庭裏接受審判,他沒有其他選擇,必須宣判自己的孩子有罪(guilty);但是正義實現之後,這個宇宙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脫下黑色的法袍,卑躬地走到書記官面前,拿出支票簿,寫了一張替兒子付了高額罰款。 宇宙間只有上帝可以對人説「你的罪已經被赦免」(Your sin has been forgiven),因為sin(罪)的被害人是上帝,只有真正的被害人才有資格說「我原諒你」!十字架是上帝最高的愛、最嚴厲的公義,更是最上層次的赦免。但是,上帝並不是個老好人可以恣意破壞自己訂定的公理。就像大衛王和自己愛將的妻子發生不倫,又為了隱瞞罪行,故意安排讓愛將戰死沙場。大衛王通姦所生的兒子出生不久旋即因病死亡,這是罪的結果(consequence)。上帝雖然原諒大衛王的罪行,但是罪行的結果即使是上帝也拿不走。大衛王朝後來屢次的亂倫骨肉相互殘殺,都是大衛王罪的結果。 行筆至此,網路傳來蔡賴配的即時新聞,心中百感交集。民進黨初選階段蔡和附庸者所做的破壞制度的不公不義,歷歷在目。所謂「初選可以殺得刀刀見骨,初選結束後為了勝選可以盡棄前嫌地合作」,是一種迷思,其實它背後代表的只是一種漠視公義的功利主義。類似的功利主義說法是:「誰管她是否真有博士學位?當務之急是讓她連任,勝選後再好好監督她。」一個社會為了選舉的勝利和四年的權利分贓,可以置公義於不顧,談什麼民主、講什麼自由?民主不是每四年的政治大拜拜、賭盤簽輸贏、或「大風吹」式的屁股與職位輪替的遊戲。 「這個節骨眼還扯蔡的後腿,難道你要韓極混當選後賣國?」不會傻到說「我不在乎」,更不會正義凜然地說「即使亡國也在所不惜」!從一個維權者的角度,亡國滅種的損失確實非常沈重,其傷痛是無以復加的。但是,當永恆的公義和一時的亡國擺在天秤上的時候,選擇就顯得很簡單了。正義的第一層意義,不就是依據每一個人的表現(merits)而賦予其應得的報酬或懲罰?如果一個社會可以為一時的選舉結果而拋棄上帝所頒布的公理,並置公理實踐的結果於不顧,這個社會必須承擔它的所作所為的後果。就好像大衛王通姦所生的孩子一樣,不管你如何虔誠禱告,即使上帝也不能違反自己所設定的公理,而必須讓那即使無辜的嬰兒死去!大衛王經過長時間的虔誠禱告之後,明白上帝的意旨,當孩子死亡的噩耗傳來的剎那,他很平靜地對不解的屬下說:我明瞭這是必然的結果,必須坦然接受,有朝一日我們會在天上見! 身為知識份子,必須承擔忠犬的職志,當盜賊侵入時必須狂吠企圖喚醒熟睡的主人;當睡眼惺忪的主人不明就裡地一腳踹了過來,除了含淚忍受之外,就是繼續狂吠。不要期待有良心的知識份子含淚投票,因為他們只會含淚繼續狂叫!也請不要說:「初選時蔡不公不義的行為的被害人是賴,賴都原諒了,你們還在鬧什麼?」不公不義的唯一、真正被害人是上帝;除了祂以外,沒有人有資格說「Your sin is forgiven」!任何人敢如此說,會是褻瀆神明!
朱楓(1905年11月22日-1950年6月10日)[1]原名貽蔭,小名桂鳳,後更名朱諶之,字彌明,最後更名楓,女,浙江鎮海人,中國共產黨情報人員,因吳石、朱諶之間諜案在台灣被槍決,中國共產黨追認為革命烈士。 台灣郵務工會國語補習班老師計梅真與錢靜芝是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書記蔡孝乾供出來的。 蕭明華(1922年8月-1950年11月8日),廣東省潮陽人, 北平師範大學畢業,受臺靜農之邀1948年至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國文學系任教,蕭明華與化名于非的朱芳春在台進行諜報活動遭當局偵破,1950年11月8日槍決於馬場町。 陳蓮亭(1924年-1952年3月3日),中國共產黨員,福建省閩海道閩侯縣人,中學畢業,曾任教於福州郊區國小,1945年後入福州警察局會計室任辦事員,受「中共福建省委會台灣解放工作委員會」林滔指派,與王臣濱一同來台蒐集情報,1950年3月遭逮捕,陳蓮亭與王臣濱一同被判處死刑,1952年3月3日槍決於馬場町。 如果你信馬克思主義,這些人稱為烈士,如果你信民進黨,這些人叫白色恐怖受難者,如果你是中華民國的立場來看,這些人是涉犯顛覆國家罪的人,因為台灣獨立也是顛覆中華民國,因此,有時候我們會看到台獨與中共在立場上一致的時刻,現在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