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謝國城杯少棒賽因球員資格違規,導致冠亞殿軍都因此被取消資格,突顯了國內少棒強隊對禁止挖角條款的便宜行事。

有家長出面表示賽前沒有人跟他們說轉學不可以參加比賽,但看看詳細的規章:

103年謝國城盃全國少棒錦標賽競賽規程

球員資格:須符合參加教育部「102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之規定。

102學年度國小棒球運動【硬式組】聯賽競賽規程

(二)學籍:

1.需在102年9月1日(含)以前設籍於該學校之在校學生。

2.球員經登錄註冊報名後,若擬轉入至同縣市之其他學校,在擬轉入學校之學籍,需設籍滿二學年,始得報名參賽。

3.經登記註冊報名後之國小三年級以下(含三年級)球員,若擬轉換學校,需具有符合學生聯賽學籍設籍規定,方得轉至其他學校報名參賽。

4.經登記註冊報名後之國小四年級以上之球員,若需轉至外縣市學校,須符合下列規定,始得報名參賽學生棒球運動聯賽:

(1)就讀四年級者,擬轉至其他縣市之學校就讀時,須符合學生聯賽學籍設籍規定(基準日為每年9月1日)滿2年後,始得代表所轉入之該縣市學校參賽;即五、六年級不可代表原校或所轉入之學校參加學生聯賽,於就讀國中一年級,始得以登錄所轉入之新學校代表參賽。

(2)經登記註冊報名後之國小五、六年級球員,若擬轉換至其他縣市學校,在國小期間不得報名參加聯賽,且於國中期間需符合學生聯賽學籍規定,並於該縣市學校設籍滿2年,始得報名參加聯賽。

====

我相信家長們可能都不太會去看這些規章,但不去看這些規章不代表原本不合資格的球員就會符合資格,而且學校與教練都參加那麼多年的比賽了,怎麼可能不會知道規章裡面寫了些什麼,哪些球員不合資格根本不能參賽?

說到底還是便宜行事的心態,也可能認為這些資格對手難以查證,不太可能會被抓,因此才把這種本應杜絕的案例變成全國強校的常態。希望這次的事件能夠讓學校與教練們記取教訓,別再投機取巧了。

(陳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tt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